白鹤梁榨菜厂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拟对白鹤梁榨菜厂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及价格,诚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鹤梁榨菜厂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鹤梁榨菜厂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比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限价
2.1招标范围及限价:白鹤梁榨菜厂客运车辆5个运输线路服务进行招标,每个线路分别比价,具体内容及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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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客运车辆需求数量及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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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车辆需求数 |
座位要求 |
运行路线(起终点/途经点) |
预估里程(单程)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1次/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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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鹤梁榨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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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
21座 |
双亭子—招标方指定中途停车点—白鹤梁厂(往返) |
约44公里 |
生产期间每天固定时间往返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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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辆 |
14座 |
百胜—招标方指定中途停车点—白鹤梁厂(往返) |
约40公里 |
生产期间每天固定时间往返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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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辆 |
26座 |
白鹤梁-涪陵(单向) |
约20公里 |
生产期间根据加班人数决定需求车辆的个数单向接送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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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辆 |
7座 |
涪陵-白鹤梁厂(单向) |
约20公里 |
生产期间每天固定时间单向接送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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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辆 |
19座 |
鹰嘴寺—招标方指定中途停车点—白鹤梁厂(往返) |
约45公里 |
生产期间每天固定时间往返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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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服务要求:
2.2.1服务质量要求
2.2.1.1车辆须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职工,具体发车、到达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停靠站点为行驶路线内所有招呼站,如有变动,招标方提前2天通知中标人;
2.2.1.2中标人管理人及驾驶员电话须24小时开机,确保招标方可随时联系协调服务事宜;
2.2.1.3服务车辆须保持车厢整洁干净,乘务人员(如有)服务态度良好;驾驶人员在行驶途中不得边开车边打电话、不得与乘客交谈、不得酒后驾车;
2.2.1.4招标方规定的停车地点,有职工上下车时须停车;非规定停车地点,职工有上下车需求的,在保证安全且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应予以停车;
2.2.1.5仅当修剪看筋人员上班且无其他职工乘车需求时,中标人不得擅自仅指派一辆车辆在百胜与双亭子之间接送职工(招标方书面通知除外);
2.2.1.6服务车辆仅可搭载招标方职工,不得搭载非招标方职工的其他人员;
2.2.1.7加班返程及早班通勤服务的质量要求,参照本条上述规定执行。
2.2.2运输服务费结算与支付要求
2.2.2.1运输服务费实行月结算,当月初结算上一月费用,按实际运输天数及服务次数计算;
2.2.2.2运输服务费支付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运输服务发票或定额车票,并附有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运输服务使用登记表》、《考勤表》,招标人对其真实性和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2.2.3安全责任要求:
2.2.3.1中标人在提供运输服务全过程中,须保障招标人职工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仅限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给招标人或招标人职工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2.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先向招标人按提供车辆的个数缴纳安全保证金,30000.00元/车,中标人保证招标人员工的乘车安全,在行驶中所发生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且按1000元/次扣除安全保证金。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1投标咨询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3月13日-3月20日。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咨询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日内,登录乌江涪陵榨菜集团官网(https://www.flzc.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乌江涪陵榨菜集团官网(https://www.flzc.com/)上招标人发布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内容。
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邮件名称“ⅩⅩⅩ公司投标白鹤梁榨菜厂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发送至yuanyuan@flzc.com(招标指定邮箱),邮件附件为PDF扫描格式的投标文件1份。
3.5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6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日指定会议室。
3.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8重新招标的情形: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否决后,投标人不足3家但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则按程序开标、评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客运道路运输证,提供客运道路运输证及车辆审验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需求的承运车辆,并且已对该承运车辆缴纳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乘客险等商业险,提供该承运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各类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4投标人拟派的驾驶员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或A2、近三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提供该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提供加盖交通管理局电子印章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日内查询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或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评审。
4.6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0.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行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7422010182100003830
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白鹤梁客运车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回单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扫描件请随同资质文件发送至yuanyuan@flzc.com(招标指定邮箱)。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签订合同时间超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招标方发现,招标方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五、相关咨询
5.1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523638800
5.2投标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101153562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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