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白鹤梁榨菜厂脆口车间装箱段设备需要进行改造,现对涪陵榨菜集团白鹤梁厂脆口车间自动装箱段定制设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280.00 |
1 |
自筹资金。
本次采购供应商需以制造商身份参加磋商活动。
(一)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ISO9001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供货的装箱或整理系统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提供:对应业绩的全套验收资料或合同发票。
(三)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供应商自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经查询存在相应记录的,应回避本次采购,查询后无相应记录的,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保留对以上资料真实性进行查询的权利,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交资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乌江涪陵榨菜官网(https://www.flzc.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三)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递交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1组)
(四)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应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所投项目/包对应的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7422010182100003830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涪陵榨菜集团白鹤梁厂脆口车间自动装箱段定制设备改造项目保证金”,可简写成:“白鹤梁装箱段定制磋商保证金”。各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保证金退还按照非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补充、更正等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乌江涪陵榨菜官网(https://www.flzc.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开标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发出的相关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补充、更正等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一)采购人: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13101153571/13212467016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1组
/static/upload/sites/1/kindEditor/20260911/涪陵榨菜集团白鹤梁厂脆口车间自动装箱段定制设备改造项目-磋商文件[1].doc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