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拟对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及价格,诚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比价招标。
2.1招标范围及限价:对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及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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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客运车辆需求数量及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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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车辆需求数 |
座位要求 |
运行路线(起终点/途经点) |
预估里程(单程)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往返1次/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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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安车间 |
1辆 |
26座 |
华安厂-大胜场 |
约12公里 |
生产期间每天固定时间往返 |
240 |
2.2项目服务要求:
2.2.1服务质量要求
2.2.1.1运输服务车辆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上下班职工,不得迟到。预计发车及到达时间为:早上6:00-7:00,下午17:00-18:00 ,停靠站点为华安厂、大胜场沿途;如有变动,以招标方另行通知为准。
2.2.1.2中标人指定车辆驾驶员或指定联系人员联系电话必须畅通,不得出现联系不上造成职工不能按时上下班的情况。
2.2.1.3运输服务车辆必须整洁干净,乘务人员服务态度好,驾驶员不得边打电话边开车,更不得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2.1.4在指定停车点只要有职工上下车,必须停车;非指定停车点有职工要求上下车的,只要条件允许,也应停车。
2.2.2运输服务费结算与支付要求
2.2.2.1运输服务费实行月结算报账,即当月初结算前一月运输服务费用。每月运输服务费按每月实际运输天数计算。
2.2.2.2运输服务费支付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运输服务发票或定额车票,并附有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运输服务使用登记表》,招标人对其真实性和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2.2.3安全责任要求:
2.2.3.1中标人提供运输服务,必须负责招标人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和安全,若在上下班接送服务过程中发生乘坐职工人身伤亡或财产受损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中标人应负责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2.2.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先向招标人缴纳安全保证金3000.00元,中标人保证招标人员工的乘车安全,在行驶中所发生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且按1000元/次扣除安全保证金。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1投标咨询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3月12日-3月19日。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咨询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日内,登录乌江涪陵榨菜集团官网(https://www.flzc.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乌江涪陵榨菜集团官网(https://www.flzc.com/)上招标人发布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内容。
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邮件名称“ⅩⅩⅩ公司投标华安原料车间2026年客运车辆运输服务”发送至yuanyuan@flzc.com(招标指定邮箱),邮件附件为PDF扫描格式的投标文件1份。
3.5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6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日指定会议室。
3.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8重新招标的情形: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否决后,投标人不足3家但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则按程序开标、评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客运道路运输证,提供客运道路运输证及车辆审验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需求的承运车辆,并且已对该承运车辆缴纳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乘客险等商业险,提供该承运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各类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4.4投标人拟派的驾驶员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或A2、近三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提供该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提供加盖交通管理局电子印章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日内查询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或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评审。
4.6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0.1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行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7422010182100003830
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华安客运车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回单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扫描件请随同资质文件发送至yuanyuan@flzc.com(招标指定邮箱)。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签订合同时间超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招标方发现,招标方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五、相关咨询
5.1业务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7723148755
5.2投标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101153562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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