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
6号车间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生产线定制设备采购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6号车间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生产线定制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遗通知。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下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调整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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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程序 |
全部评审方式 1.初步评审。按照第2.1.1项至第2.1.3项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技术评审。按照第2.2.2(1)目的规定,进行技术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A。技术评审得分A低于30分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后续评审,30分及以上的进入商务评审继续评审。 3.商务评审。按照第2.2.2(2)目的规定,进行商务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B。 4.投标函部分评审。按照第2.2.2(3)目的规定,进行投标函部分评审,未通过投标函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5.报价评审。按照第2.2.3项的规定,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照第2.2.2(4)目的规定,进行报价评审,计算出报价得分C。 6.汇总得分。对技术得分A、商务得分B、报价得分C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注:(1)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论证。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排序。 |
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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