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的风险管控、成本管理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一、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的风险管控、成本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投标承诺函(附件1);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1个类似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业绩的项目;
4、拟驻场人员的工作简介。
注:拟驻场人员要求
① 资质要求:造价工程师。
② 知识要求:熟悉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流程;熟悉国家工程相关计量计价定额等相关规则;熟悉当地工程建筑材料、人工、设备市场行情和供货资源;了解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③ 技能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种算量、计价等专业软件,熟习成本管理的流程;具备对各经济指标分析能力,掌握信息化计量;有较强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
④ 工作经历:10年以上相关业务计能和工作经验。
⑤ 职业素养: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忠诚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原则性强。
(二)咨询服务费的报价
本次投标报价按年咨询费用进行自主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公司对中标人上一年履约考评为优良后,可以继续聘用。
(一)投标咨询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8月29日-9月2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北京时间24:00时。
(三)投标文件递交格式及要求: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第二条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的顺序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按邮件名称“XXX公司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投标”传送至yuanyuan@flzc.com邮箱。
(四)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北京时间09:30(以实际开标时间为准)。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日指定会议室。
(六)评标方式及要求: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资格审查,特别是对驻场人员能力的审查,必要时对驻场人员进行现场答辩,符合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后的投标单位,再进行比选的评标方式。如只有一家拟投标人驻场人员的能力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仍然继续评标。如所有拟投标人驻场人员的能力都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流标,是否再次招标,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招标人对拟投标人驻场人员考核标准:具体要求为招标公告中拟驻场人员要求和附件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控、成本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关于承包范围所必须具备的各项能力。
特别提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针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不在网上公布中标结果。
联系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袁 园 联系电话:18502385611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附件2拟驻场人员简介
附件3 合同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集团公司整个生产经营和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的风险管控、成本管理提供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现作如下承诺:
1、 我公司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2、 我公司完全同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方式及要求;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切费用。
3、 如我公司中标
(1)我公司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公司签订合同;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我公司特别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派驻管理人员1-2名,其中我公司委派驻场人员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3)我公司中标后,年咨询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 。完全同意合同一年一签,且在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公司对我公司驻场人员上一年履约考评为优良后,才能继续聘用。
4、 我公司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公司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2:拟驻场人员工作简介
1.驻场人员需与投标函中的人员信息完全一致。
2、驻场人员工作简介由投标人按实际编写。但至少应包括学习、工作简历,自身的知识及技能、特长,在近5年内管理最成功的工作案例,并举证工作管理的闪光点;针对本咨询工作提出初步管理思路等方面详细阐述。
3、特别提示:招标人可在合同履约期间对驻场人员工作简介的真实性进行是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期间的全部咨询服务费。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控、成本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25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遵循公平、平等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生产经营和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的风险管控、成本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1.1乙方为甲方的生产经营中原料收购、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全链条、全产业全周期进行风控管控,并提供风控建议。
1.2乙方重点对甲方组织修建的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的土建工程、设备工程进行全周期的风险管控和成本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如下:
1.2.1 从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设备立项、施工图审查、工程清单的编制、招标、合同文本合规性、合同签订、工程洽商、变更、计划节点、合同履约跟踪、合同违约处理、工程结算等各方面及时识别风险源并提出风控意见,为甲方决策提供明确风险控制建议。
1.2.2对相关部门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并结合市场提出招标控制价的限价建议。
1.2.3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周期目标成本和动态成本的控制、对成本信息的管理:组织制定工程收方、工程签证管理标准,并时刻监控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的管理;审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月度工程进度及产值的审核结果;编制项目成本月报,提出目标成本管理建议;指导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变更洽商以及图纸会审的经济性分析,并提出必要的限额设计经济性指标,参与设计成果经济性评审与成本适配;审核重大成本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变化;指导监控动态成本,对超出变动率的成本提出预警或强控建议,并跟进后续调整情况;指导研究成本管理政策;收集行业同类项目成本数据,建立成本案例;建立各类成本信息台账并及时汇总。
1.2.4参与暂估材料的核价工作
指导对暂估材料的数量、范围和耗量的复核工作;指导暂估材料招标采购前期市场调研,审核定额预算招采控制指导价格;负责按甲方决策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并按流程完善暂估材料改变为甲指乙供材料的核价签证工作;配合暂估材料转为甲供材料的招标工作,指导甲供材的各类票据的收集,并指导对数据进行整理归档。
1.2.5配合政府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和履约管理
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按流程审核施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金额;按月收集归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考勤表、工资表、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并进行实地和电话抽样调查;及时配合政府部门的合同履约工作。
1.2.6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和甲方安排的(二审)执行情况,具体包括结算中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工程建模算量、计价的准确性,对计价文件执行的规范性,对结算中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议,指导参与项目结算争议问题的洽商与谈判。
1.2.7成本档案、成本后评估管理
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已完工项目成本指标,指导项目后评估及成本模块后评估;提出成本改进建议。
1.2.8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
监督并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常规工作的履职情况;督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阶段性和结算的审核审计工作。
1.2.9协调法务,审核往来函件。
1.2.10主持工程建设中与成本相关的工作协调会,参与工程建设、设备招采安装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二、咨询服务履约时间
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公司对乙方上一年履约考评为优良后,继续聘用。本次咨询服务履约时间为: 2025 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
三、工程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咨询费:人民币(大写) (¥ 元)如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劳务时间按比例计算支付。
3.2 支付方式:按阶段性支付工程咨询费,具体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次在劳务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
3.3 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咨询普通发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的地点、岗位;增加乙方必要的工作内容。
4.2甲方有权根据其咨询的内容,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督查乙方及时完成工作内容,并对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更改不合理的工作内容。
4.3按时支付乙方工程咨询费。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派驻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公司人员管理员人员1-2名,其中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2乙方应执行甲方安排的各项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5.3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工作规范,乙方从事咨询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甲方的利益。
5.4乙方必须服从该工程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甲方纪检监督检查。
5.5按合同约定享有咨询费用。
六、其它约定
6.1 因甲方经营规范后或工程建设的停工或完工及其他,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告知,在结清工程劳务费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移交相关材料,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6.2 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按乙方严重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扣除应付未付乙方剩余的咨询费作为违约金。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严重的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涉及收搜受红包、现金、财物等构成犯罪的;
(3)不能胜任甲方指派的工作内容的要求,即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4)乙方擅自更换驻场人员。
6.4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6.5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如:战争、地震、台风、政策性变化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6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6.7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办公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8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签约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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